人有时候“寸”起来,实在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上次季声凝和孙一冉约在咖啡馆的时候就碰了秦征和沈安知,这次,又撞了个正着。
也怪她们两个,为了图省事,干脆约在了孙一冉公司楼下。
人流量多,稀稀疏疏一波又一波,两个人没在意,各自歪在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玩着手机,冷不丁的听到有人叫孙一冉的名字,还以为是新公司的同事,回头一看,把两个人都震惊了片刻。
孙一冉显然是因为秦征,季声凝则是想起薛颖之前说过的,沈安知和杜凯有龃龉,企图做垮沈家。
秦征目前是北城艺术社区最大的合作方,若是沈安知跟他联手,只怕目的不只是沈家那么简单,或许,他野心膨胀,想蚕食的是聚瑞集团。
这么想着,季声凝看向秦征的眼神就越发厌恶了。
渣男还背信弃义,简直五毒俱全。
恨恨的回了头,就当没看过这两个人。
秦征俨然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孙一冉。
一头洗掉了色,发着闷灰色的长卷发被束在脑后,人眼神清亮,穿了件圣诞风格的红白绿格纹马甲,内搭了米色衬衣,她本就瘦,穿了条阔腿牛仔裤,肥肥大大的,腰间盈盈一握,把人显得越发瘦弱。
蹬着一双黑白相间的运动鞋,跟以前的风格截然不同。
像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刚刚跟季声凝聊天时,歪着头,漂亮的很。
秦征的心有些闷疼。
不是终于见到她的疼,而是他发现,以前在他身边的孙一冉,刚强的就像个女斗士,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没有处理不了的问题。
从他身边逃离后,她好像才是真正的她,潇洒漂亮,明艳动人。
他以前经常嘲笑她,说她竟然会跟季声凝这种含着金汤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做朋友,简直就是个没有用的花瓶。
可现在,远远的看着她们,才发现,是自己狭隘又固执的偏见,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刻薄一点点磨灭了她身上最美好的东西。
还好,她还有。
现在的她,明亮耀眼。
他多想走上前去搂一搂她,抱一抱她。
过去她在他身边的时候,甚至冷冬里她只穿了件单薄的西装外套替他迎来送往的时候,他都没有披过一件外套。
冷漠又自私,他当时到底是如何舍得的啊。
是突然发现他对白洛娴的狂热追求好像只是源于他前三十年尚未开窍的爱情基因,以为碰到了专属的人,却没想到,只是她完美的出现在了某个时机,契合了他自己幻想中的,未来伴侣的模样。
那个曾经日日夜夜陪着他。
加班,做项目,跑工地,从来没有嚷过一句苦一句累的姑娘,才犹如心内缓慢生长直至枝繁叶茂的大树,把控着他的整颗心。
可晚了,心交付了出去,人却再也不见。
他已经不记得到底听了多少次忙无人接的嘟声,也不记得酒后失言时,喊了多少次她的名字。
他听说她找了年轻漂亮的男朋友,甚至就连了呈言那个万能通似的特助也倾心于她。
还听说她从事了新的工作,游刃有余,把每一个项目都做的非常漂亮。
当下看到,传言果然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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